韓非認為君和臣的關系不過是滿足各自利益的交易關系而已。他引用田鮪的話說:“主賣官爵,臣賣智力?!?span style="font-size: 16px;">①他說:“臣盡死力以與君市,君垂爵祿以與臣市”,彼此“計數之所出也”②他認為仁義道德是有害的東西,說:“君通于不仁,臣通于不忠,則可以王矣。”③因此,應該“上法而不上賢”。④君主起用臣子,“不求清潔之吏,而務必知之術也”。⑤臣子只要懂得法律和統治術,怎么齷齪卑鄙都沒關系。
韓非的帝王統治學,是時代的產物。戰國時期,兼并戰爭成了結束列國分立、走向國家統一的唯一途徑。戰爭秩序要求高度集權,行用謀略,執行命令,雷厲風行;仁義道德的說教,在兵戎相見的恐怖氣氛中,顯得蒼白無力。各諸侯國都在加強集權,在全國范圍內形成氣候。韓非順應時代的需要,利用已有的法家思想資料,予以發揮、改造,建立起專制主義的法治理論體系。秦始皇十分贊賞這種理論,在完成統一天下的大業后,將這一理論貫徹到國家建設和社會生活中。從此,中國政治走上了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軌道。韓非為中國歷史的走向設置了導向標,為中國政治制度的發展添加了催化劑。在歐洲,即使是奴隸制時代的古羅馬、古希臘,都實行民主政治,當今歐洲的民主制度,源遠流長。在我國的先秦時期,本來也有非常豐富的民主政治因素。“堯置敢諫之鼓,舜立誹謗之木。”⑥意在鼓勵人們議論是非,指責過失。原始社會末期的民主制,影響著早期國家的政治。西周厲王暴虐,不許民眾議論朝政。大臣邵公舉出民主傳統的一系列事例,警告厲王:“防民之口,甚于防川。川壅而潰,傷人必多,民亦如之。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,為民者宣之使言。”⑦厲王不聽,終于引發國人暴動,自己被流放。春秋時期,鄭國相子產不毀鄉校,給民眾議論朝政提供場所。但韓非的學說扼殺了這些民主因素,作為新制度的設計師,他規劃的政治模式,使得秦朝以來的政治深深地烙上了“中國特色”的印記。
進步的歷史觀
韓非把歷史分作“上古”、“中古”、“近古”三個時期,認為時世推移,后來居上,人們應當以進化的眼光看待歷史,與時俱進,遙遠年代的做法早已過時,不應奉為楷模,亦步亦趨。他說:“上古之世,人民少而禽獸眾,人民不勝禽獸蟲蛇,有圣人作,構木為巢,以避群害,而民悅之,使王天下,號之曰有巢氏。民食果蓏蚌蛤,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,民多疾病,有圣人作,鉆燧取火,以化腥臊,而民說之,使王天下,號之曰燧人氏。中古之世,天下大水,而鯀、禹決瀆。近古之世,桀、紂暴亂,而湯、武征伐。今有構木鉆燧于夏后氏之世者,必為鯀、禹笑矣。有決瀆于殷、周之世者,必為湯、武笑矣。然則今有美堯、舜、湯、武、禹之道于當今之世者,必為新圣笑矣。是以圣人不期脩古,不法???,論世之事,因為之備。”⑧道家以小國寡民和愚昧無知的原始社會為理想社會,儒家以西周為理想社會,都認為今不如昔,帶有復古倒退的傾向。韓非的歷史觀比他們進步得多。但韓非矯枉過正,把話說絕對了,認為所有新的都比舊的好,便是一概而論,缺乏具體分析,必然抵制舊傳統中的有益成分。即以韓非時代的專制主義而論,難道全然比往昔的民主做法好,民主傳統就一點不值得肯定和繼承?
韓非這段話,準確地揭示出原始社會領袖的產生,是“民悅之,使王天下”,當然不是君權神授。殷商王室迷信鬼神,西周國君號稱“天子”,替天行道。到西漢董仲舒,便詳細構建君權神授的理論體系。韓非的歷史觀比他們進步。他認為迷信會亡國,說:“用時日,事鬼神,信卜筮而好祭祀者,可亡也。”⑨他重視人對政治的作用,調動人的歷史主動性,去推動社會的發展。
唯物主義和辯證法
韓非的唯物主義主張,體現在自然觀和認識論兩個方面。他說:“道者,萬物之所然也,萬理之所稽也。理者,成物之文也;道者,萬物之所以成也。故曰道,理之者也。物有理,不可以相薄。物有理不可以相薄,故理之為物之制。萬物各異理。萬物各異理,而道盡稽萬物之理,故不得不化。不得不化,故無常操。無常操,是以死生氣稟焉,萬智斟酌焉,萬事廢興焉?!?span style="font-size: 16px;">⑩這是說,“道”既是自然界自身,又是自然界萬物發生發展的總規律??梢婍n非不認為在宇宙的外部或上部,存在一個操縱萬物的神靈或精神實體。他又提出“理”的命題,指萬物各自的特殊規律,以之互相區別,互不相混。各個特殊規律離不開總規律,總規律包蘊于特殊規律中,又總括了各個特殊規律。這是韓非的唯物主義自然觀。在認識論方面,韓非提出了“循名實而定是非,因參驗而審言辭”?的觀點。他認為判斷概念的是非,要把概念同客觀事物放在一起考察,看概念是否真實準確地反映了客觀事物;判斷人的認識是否正確,要通過實際的功效來驗證。他還說,認識事物,要“去喜去惡,虛心以為道舍”。?這是說人在認識過程中,應該排除先驗的主觀情緒的干擾,保持認知器官“心”的虛空澄澈狀態,才能客觀、公正、準確地認識事物。
韓非堅持辯證法的思維方式。除了上面引用他的“萬物……不得不化,故無常操”的說法外,他還說:“物之一存一亡,乍死乍生,初盛而后衰者,不可謂常。”?任何事物,都有生死存亡的過程,都有盛衰的變化,沒有一成不變的“?!睉B。
哲學新范疇“矛盾”、“理”的提出
韓非在論述道理的過程中,有一些理論創新,“矛盾”、“理”作為哲學的新范疇,便是他首先提出來的。
韓非說,一個楚國人出售長矛和盾牌,夸盾牌說:“吾楯之堅,莫能陷也?!苯又溟L矛說:“吾矛之利,于物無不陷也?!庇腥藛査骸耙宰又葑又畼J,何如?”這個楚人不能回答。“夫不可陷之楯與無不陷之矛,不可同世而立。今堯、舜之不可兩譽,矛楯之說也?!?span style="font-size: 16px;">?“矛盾”是現代哲學常用的術語,古人早已接受、運用。隋朝的僧人灌頂《大般涅槃經玄義》卷上說,成論師解釋佛果的說法“自相矛盾”。?北宋人錢易評論唐德宗過生日時舉辦的儒釋道三教辯論,是“初若矛楯相向,后類江海同歸”。?
上文指出,韓非提出“理”的命題,這是學術史上首次出現的哲學術語。唐代佛教宗派華嚴宗,把佛教所說的宇宙本體稱為“理法界”,宋代儒生吸收佛教改造儒學,把“理”作為宇宙本體,因而這個新儒學被稱為“理學”。韓非提出的“理”,同他們的說法含義完全不同,但無疑給了他們啟發,使得他們借用這個術語去闡述自己的說法。
①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十四《外儲說右下第三十五》,第338頁。
②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十五《難一第三十六》,第352頁。
③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十四《外儲說右下第三十五》,第330頁。
④《韓非子集解》卷二十《忠孝第五十一》,第466頁。
⑤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十八《八說第四十七》,第427頁。
⑥[西漢]劉安等人著、何寧集釋《淮南子集釋》卷九《主術訓》,第691頁,北京:中華書局,1998年版。
⑦《國語》卷一《周語上》,第9頁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78年版。
⑧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十九《五蠹第四十九》,第442頁。
⑨《韓非子集解》卷五《亡征第十五》,第109頁。
⑩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六《解老第二十》,第146—147頁。
?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四《奸劫弒臣第十四》,第100頁。
?《韓非子集解》卷二《揚權第八》,第48頁。
?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六《解老第二十》,第148頁。
?《韓非子集解》卷十五《難一第三十六》,第350頁。
?《大正藏》第38冊第7頁。
?[北宋]錢易《南部新書》乙部,第16頁,北京:中華書局,2002年版。圖片
《河洛文化論衡》徐金星郭紹林扈耕田等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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